校直属教务办、各函授站(点):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湘农大继字﹝2015﹞第7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开学相关事项及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1.新生。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及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老生。其他各年级2021年3月15日上课。2019级毕业年级(高起专、专升本)学生于4月30日前结课,非毕业年级6月底前结课。
二、教学运行1.课程安排。2021年上学期2019级、2020级各专业面授的课程,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2010年版2018修订,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具体开课情况:2019级、2020级分别开设第五学期、第三学期的课程;2017级(高升本)、2018级(高升本)各专业分别开设第九学期和第七学期的课程。
2.授课教师聘任及课表发放。各专业主干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聘请主办高校教师,函授站(点)经学校批准后可自聘授课教师,对拟聘任的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学院备案,授课教师选聘条件参照《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各站点教务工作人员于3月10日前将课表(教师课表、教学班级课表)分发给教师、教学班,并提交学院网络教学平台。
3.教材选用。授课教师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特点,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校直属教务办、各函授站(点)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及授课教师意见,征订好合适的正规教材。
4.教学过程。各站点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组织教学,严格考勤。承担面授教学工作的教师,要高度负责,把握成人学习特点,立德树人,认真做好课程思政工作,切实解决成教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疑点问题。
5.课程考核。2021年6月毕业的学生的课程考核,需在4月30日前完成,其余学生的课程考核安排再另行通知。
6.教学检查。学院将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组织工作流程督查校直属教务办、各函授站(点)的教学过程,本学期重点督查面授教学执行情况与课程考核环节。
三、2021届高起专、专升本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1.认真组织毕业学生补考。校直属教务办、各函授站(点)在安排毕业学生补考时,原则上每生不超过四门课程,且应高度重视毕业补考组考工作,考试管理需严肃、规范。申请2021年6月毕业的学生,课程考核及补考各科成绩汇总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网络教学平台。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各函授站(点)应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并严格按相关文件组织答辩,答辩成绩于2021年4月30日前上传网络教学平台,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上交与归档材料须上交的纸质材料和须提交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学管理平台的电子材料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湘农大继字〔2015〕第7号)完成,须归档材料,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以上各项工作请校直属教务办、各函授站(点)结合实际,遵照执行。